財務部積極配合事務所完成2016年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
依照我國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公司在4月份展開對2016年度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工作。財務部分三步積極配合審計事務所,完成匯算清繳工作。
一是前期準備好專用設備稅費優惠、西部大開發、節能環保、科研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的相關資料,完成了稅收減免的各項前期工作,以便配合事務所完成匯算清繳工作。
二是提供2016全年的記賬憑證和報表,以及有關的各項資料,協同事務所根據預繳的所得稅數額,計算2016年全年和應納所得稅額,確定2016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是對于審計事務所在匯算清繳的過程中發現的涉及會計基礎工作的不完善,或是會計工作流程的不規范,我部門在以后的工作中,總結經驗,加強管理,不斷完善公司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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